2017年度北京语言大学离退休教师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有科研成果的教师于3月2日--9日到离退休工作处领取《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并于3月12日前将成果及申请表交回。 具体要求见下: 1.征集成果的时间范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成果署名要求:我校教职工以第一责任人身份取得的研究成果,且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北京语言大学”。 3.征集成果范围: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被司局级以上单位采纳的研究报告;被《新华文摘》转载的论文和论点;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摘的论文;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和《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学术论文。 4.不在征集范围的成果:其他报纸、内部刊物、内部资料、文学作品。 5.表格填写要求:表格复印后发到相关人员手中,个人填写完后由单位收齐统一送交科研处。一份表格只填写一项成果,一人有多项成果时请复印多份表格分项填写。表中每项内容均须填写清楚,请勿遗漏。 6.经与科研处协商,本年度不再提交学术论文复印件,请提供成果原件1份,审核完成后退还。 联系人:谷虹 电话:82303188 北京语言大学 离退休工作处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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