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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选派银龄教师支援新疆政法学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31浏览次数:字号:[ ]

为进一步加强西部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高校退休教师优势资源,调动高校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事业的积极性,推动西部高等教育振兴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18号)文件精神,我校对口支援高校为新疆政法学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求计划

2021-2022 学年,面向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招聘银龄教师40名,详见《2021-2022学年新疆政法学院银龄教师需求计划表》。

二、应聘条件

年龄在70岁以下,已办理完退休手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政治可靠,师德高尚;身体健康,能从事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

三、岗位职责

银龄教师以课程教学、教学指导、课题研究、团队建设指导为主,以远程教学、同步课堂、学术讲座(报告)为辅。采取“传、帮、带”方式,引入先进教学方法和科研理念,指导本学科教师做好教学和科研工作,把先进教学方法和科研理念传授给学校教师。

长期任职教师在新疆政法学院全职工作一年及以上,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一年一签。每学期承担1-2门核心主干课程的教学工作;参与指导1项课题研究;组织开展若干学术讲座、教研等活动。

四、待遇保障(新疆政法学院提供)

1.实行年薪制,长期任职教师税前补贴标准:正高级职称教师20万元/年,副高级职称教师16万元/年,按月发放。

2.学校为银龄教师配备2-3名助教。

3.银龄教师到校开展学术讲座、报告等的劳务费或咨询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发放费用。

4.免费提供150平米左右配套设施齐全专家住房一套,供教师本人使用至聘期结束或协议终止,采暖费用由学校统一承担,水电等费用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5.每学年可报销本人2次图木舒克市与原住地之间往返交通费(飞机为经济舱、火车为一等座或软卧);经中转的,交通费日期应为连续。

6.学校可对符合年龄条件的教师提供意外保险和必要的商业医疗保险;聘用期间因病因伤发生医疗费用的,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

7.按学校相关规定正常享受探亲和寒暑假。未休假的,每学年可报销一名家属1次图木舒克市与原住地之间往返交通费(飞机为经济舱、火车为一等座或软卧);经中转的,交通费日期应为连续。

8.因公出差的,按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报销相关费用。

9.聘任期间,享受学校同类同级别人员各项福利待遇。

请符合资格、有意愿继续投身教育事业的优秀教工填写《高校银龄教师支援新疆政法学院报名登记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于2021年9月10日前发送至新疆政法学院指定邮箱(邮件命名:银龄教师+姓名+专业):xjzfxyrs@163.com或与北京语言大学人事处或离退休工作处联系。


北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人事处:吴振雷,82303506;

离退休工作处:王晓娟,82303188




北京语言大学

人事处

离退休工作处

2021年8月20日

附件:

新疆政法学院2021-2022学年招聘“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教师公告.pdf

附件1:2021-2022学年新疆政法学院银龄教师需求计划表.pdf

附件2:高校银龄教师支援新疆政法学院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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