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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党史天天读 |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有计划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始、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
发布日期:2021-05-20浏览次数:字号:[ ]

 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有计划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始》与《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有计划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始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国民经济恢复后,我们国家的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许多新的问题。党领导人民继续前进,需要提出新的任务和目标。

 1952年底,土地改革基本完成,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顺利实现,朝鲜停战谈判双方在主要问题上达成协议,战争可望不久结束。这表明,我国已具备了有计划地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的条件。党及时决定从1953年开始实行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计划的主体当然是国家工业化。这是中国人民百年来梦寐以求的目标,是改变中国落后状态而臻于富强的关键所在。现在,中国人民终于可以在工业化的道路上迈开大步前进了。

 同时,我国社会生活中也出现和积累了一些新的矛盾。在农村,土改以后农民分散落后的个体经济难以满足城市和工业发展对粮食和农产品原料不断增长的需要,而贫富差距的出现又引起党和政府对两极分化的关注。在城市,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限制和反限制斗争时起时伏,给国家经济生活带来很大影响。这种状况使党不能不考虑加紧和扩大农村的互助合作运动和城市限制资本的措施。这样,就把对国民经济实行系统的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提到日程上来。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党中央经过将近一年的酝酿,形成和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这就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曲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适。”这条总路线明确地向全国人民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任务。这是党在历史的关键时刻采取的一个重大战略步骤。

 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自创立时就确定的奋斗目标。但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历史条件下,实现社会主文必须分两步走:首先取得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利,然后才能转入社会主义革命。至于何时转变到社会主阶段,需要在革命发展的实践进程中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新中国成立后,经过三年的实践,党中央认为,制定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明确地向全党和全国人民提出向社会主义逐步过渡的任务,时机与条件已经成熟。原因在于:一是已经有了相对强大和迅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成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重要物质基础。二是已经积累了利用和限制私产工商业的许多经验,并已进行了初步改造。三是已经积累了土改后农村开展农业互助合作的许多经验,实际上成为对个体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最初步骤。四是从国际环境看,资本主义国家很不景气,社会主义国家正充满向上发展的活力。这也是促使党认为应当提出开始向社会主义逐步过渡的一个因素。

 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后,在全党和全国人民中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在党内迅速统一了认识,也得到全国人民的拥护,成为团结和动员全国人民共同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的新纲领。全党和全国人民把自己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任务上来,兴高采烈地迎接和投入新中国大规模、有计划的经济建设的高潮。

第一个五年计划

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起步

 新中国成立时,还有占全国人口一多半的新解放区尚未完成土地改革,严重阻碍了社会生产力发展。在进行抗美援朝战争的同时,从1950年冬到1952年底,党领导广大新解放区进行了废除封建土地制度的改革。

 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它总结了党过去领导土地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又适应新中国成立后的新形势确定了新政策,提出保存富农经济,不动中农土地,限制没收地主财产范围等,以保护中农和分化地主阶级,减少土地改革阻力,促进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成为指导新解放区土地改革的基本法律依据。到1952年底,除一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全国大陆的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包括老解放区在内,全国约3亿无地少地的农民无偿获得约7亿亩土地,免除了过去每年向地主交纳的3000万吨以上粮食的地租。

 土地改革的完成,标志着在我国延续了几千年的封建制度的基础一地 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至此彻底消灭了,农民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这是一个伟大的历史性胜利。它从根本上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激发了广大农民的政治热情和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的迅速恢复和发展,以及农村文化教育的发展,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了道路。

 在进行土地改革的同时,全国还大张旗鼓地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朝鲜战争爆发后,国民党遗留在大陆的反革命分子气焰更加嚣张,大肆散布谣言,进行种种破坏和捣乱活动,残害革命干部和群众,妄图里应外合,颠覆人民政权。1950年,各地有近4万名干部和群众被反革命分子杀害,其中仅广西就达7000多人。1950年10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决定对罪大恶极、怙恶不悛的反革命分子实行坚决镇压。从12月开始,镇压反革命运动在全国展开。到1951年10月底,全国规模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基本结束。

 镇压反革命运动扫除了国民党遗留在大陆的反革命残余势力,基本上肃清了特务、地下军及会道门等反动组织,社会获得前所来有的安定,有力地配合了土地改革和抗美援朝战争。

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

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

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随着国家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始,加强国家政治、法律上层建筑领域的建设,更好地为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成为重大而迫切的任务。为此,毛泽东以很大的精力亲自主持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工作。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大会的一个重大贡献是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体现了人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以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近代1003年来中国人民为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进行的英勇斗争,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夺取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中国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的历史变革,南定了中国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政治制度,指明了为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继续奋斗的正确道路。宪法进一步确立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宪法还确立了国家体制的格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大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为副主席;选举刘少奇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宋庆龄等13人为副委员长;决定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一百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在中国这样一个有五千多年文明史、几亿人口的国家建立起来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政治制度,在中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都具有划时代意义。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指出:“我国人民在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伟大斗争中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今后, "我国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将继续发挥它的作用"。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职权的任务宣告结束。1954年12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举行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肯定人民政协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仍然需要存在。会议明确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作用和任务,以及政协与人大、政府之间的关系等,进一步巩固了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为我国长期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基本政治制度奠定了基础。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伟大成果,是中国共产党导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治制度上进行的伟大创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从根本大法上确立中国国内各民族间平等友爱互助的关系,保障各少数民族的自治权利。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的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民族区城自治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是党根据中国历史和现实的特点,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一项重大创造。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定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952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 1954年宪法将民族自治地方规范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县以下的少数民族聚居区设民族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行,对于中国在任何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下,始终保持国家完整统一、促进各民族团结互助和发展进步,具有重大而长远的意义。

 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政治制度的确立,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体系,为我国确立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相应的经济制度,提供了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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