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名称:
办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办理条件:
独生子女父母凭《北京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每月领取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双方每月各5元) ,奖励费自领取《北京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18周岁止(增休3个月奖励假的,奖励费发至15周岁止)。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补发。
办理流程: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放。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文件规定范围内的人才、职介,特殊情况须核实)存档人员,由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放;个人委托存档者,人才、职介出具证明后,由镇、街道卫计科发给;档案关系在镇、街道社保所的无业人员,由镇、街道卫计科发放。
【提交材料】
1. 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
2. 镇街道社保所出具的无业证明或人才职介中心出具的个人存档卡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单位:
北语社区居委会三号房间
联系人:
路瑞萍
联系电话:
82303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