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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生】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的一次性奖励
发布日期:2021-04-25 浏览次数: 字号:[ ]

业务名称: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的一次性奖励


办理条件:

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个人委托存档者,由镇、街道卫计科发给;档案关系在镇、街道办事处社保所的无业人员,由镇、街道卫计科发给。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文件规定范围内的人才、职介,特殊情况须核实)存档人员,由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


办理流程:

1. 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历次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承诺书、《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的一次性奖励申请表》街道社保所出具的无业证明或人才、职介中心出具的个人存档卡。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失的,也可持原《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或单位出具的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贵的证明及工资条(财务部门)复印件办理领取手续。

3. 离婚的需提交离婚证或离婚调解(判决)书、丧偶的需提交配偶死亡证明。


联系单位:

北语社区居委会三号房间


联系人:

路瑞萍


联系电话:

82303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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