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名称:
建立《北京市母子保健健康档案》
办理条件:
海淀区常住孕妇,包括海淀区户籍及在海淀区常住(已办理居住证)拟在京分娩的非本市户籍孕妇。
办理流程:
1、孕妇本人为海淀区户籍的,需携带本人及丈夫身份证、本人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册;
2、孕妇本人为非本市户籍、但丈夫为海淀区户籍的,孕妇需携带本人及丈夫身份证、丈夫户口本到丈夫户口所在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册;
3、夫妻双方均未非本市户籍的,孕妇需携带本人及丈夫身份证、本人在京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册。
联系单位:
校医院保健室
联系人:
保健室大夫
联系电话:
82303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