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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初次灵活就业办理
发布日期:2021-04-27 浏览次数: 字号:[ ]

业务名称:

初次灵活就业办理


办理条件:

1、“4045”登记失业人员是指:女40周岁,男45周岁及以上

2、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零就业家庭:女35周岁,男40周岁

4、初次来京的随军家属


办理流程:

1、到户口所在街道社保所交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二寸照片一张。

2、到街道社保所领取并填写《个人就业登记信息采集表》一份、《灵活就业情况核实记录表》一份。

3、邮政银行借记卡或北京银行的京卡复印件及银行协议书复印件,对银行协议书丢失人员,必须本人写出书面声明。

4、《灵活就业管理预约台帐》。

5、个人需要提供雇主姓名,电话(最好是手机号),雇主所在街道全称和社区居委会的全称。

 

联系单位:

学院路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

62320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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