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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救助】申请保障性住房
发布日期:2021-04-27 浏览次数: 字号:[ ]

业务名称:

申请保障性住房


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保障性住房:

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轮候家庭

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且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办理流程:

必须由主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现场提出申请,领取北京市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表和个人承诺书。


联系单位:

社区居委会3号房间


联系人:

刘影兰


联系电话:

823032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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