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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申请爱心互助金资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10 浏览次数: 字号:[ ]

北语离退休同志:
     按照《北京语言大学教职工爱心互助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爱心互助金管理委员会将从即日起至1220日接受教职工爱心互助金资助申请。
    
此次申请将按照北京语言大学教职工爱心互助金管理委员会对新近修订的《北京语言大学教职工爱心互助金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进行实施,补充规定把大型骨科手术,严重肾病等两类病种列入资助范围。
    
凡已参加学校爱心互助金并符合《北京语言大学教职工爱心互助金管理办法》规定,需要申请得到爱心互助金资助的我校教职工,请务必于1220日之前将本人填写并签字的《教职工爱心互助金资助申请表》以及自20121220日至20131220日期间的相关单据一并交到爱心互助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即:校工会办公室)。
    
爱心互助金管理委员会将于年内召开会议,对教职工资助申请情况进行研究审定。资助人员名单及资助金额确定后,将在校园网进行公示,校工会将根据公示结果签发资助领款单。
    
新申请加入或要退出互助金的离退休教职工请填写申请书交至离退休办公室,由离退休办公室统一报校工会批准。
                                     
北京语言大学工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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