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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从事来华留学生教育工作的干部和教师“荣誉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20 浏览次数: 字号:[ ]

北语离退休同志:

  经教育部国际司和中国高教学会批准,决定向从事来华留学生教育工作达到或超过20周年的专、兼职管理干部和专职教师颁发“荣誉证书”。请在名单中的离退休同志到离退休办公室领取“荣誉证书”。

  离退休工作处

  200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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