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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美丽新北京 喜迎十八大” 北京教育系统老同志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20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高校、区县教委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在北京教育系统老同志中开展“北京精神我践行创先争优乐晚年”主题实践活动的精神,大力弘扬、践行“北京精神”,表达北京教育系统老同志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的喜悦心情,按照《2012年北京教育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要点》的部署,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决定举办“美丽新北京喜迎十八大”北京教育系统老同志摄影作品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展作品要求:
   1、参展主题:参展作品应紧紧围绕弘扬、践行“北京精神”这一主题,着重表现“爱国、创新、包容、厚德”的内涵,展现老同志爱党、爱国、爱家、爱校、爱生活的精神面貌。

   2、内容题材:

  (1)展现“北京精神”内涵,反映北京浓厚人文气息和时代特征的景、物、人、事的照片均符合要求。

  (2)参展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拟题目,自选题材,参展内容应主题突出,有一定思想性、纪实性,同时兼顾作品的艺术性。

  (3)摄影作品要求原创,以近12年的作品为宜,每幅照片要求影像清晰,原则上不小于16寸。

  3、参展作品应配有标签卡。标签卡的内容包括:作品名称、拍摄时间、作者姓名、单位、年龄(离休或退休)。各单位要按照统一规定的标签样式制作摄影作品标签卡(标签样式见附件3)。

  二、组织实施办法

  1、摄影展在北京教育老干部活动中心举办开幕式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展览。

  2、展览采用悬挂相框的方式展览,不得采用粘贴方式固定相框。各参展单位自行制作相框,相框须采用轻体材料制作。

  3、每个单位的参展面积为:宽4米x2米。在规定面积内,各参展单位自行布局。

  三、时间

  1、摄影作品展报名时间:2012年616日至630

  2、各单位布展时间: 2012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摄影作品展展览时间:2012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奖办法

  1、两委离退休干部处、老干部活动中心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展单位的作品进行评选。

  2、本次摄影作品展设立组织奖和个人单项奖。

  评奖标准:

  (1)参展作品主题明确,能较好地反映“北京精神”的内涵。

  (2)参展作品具有较强的艺术性,整体质量较高;参展单位的布展效果较好。

  (3)认真组织老同志参观展览,参观展览的老同志人数较多,积极性较高。

  五、其他事宜

  1、请各单位严格把关、精挑细选,确保参展作品质量,做好报名和布展工作。

  2、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老同志参观摄影展,确保老同志的人身安全健康。

  3、联系方式:北京教育老干部活动中心活动部

  联系人:方 伯张洁纯许登军

  电话、传真:62028919   62021721

  邮箱:hdb3@yahoo.cn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离退休干部处

北京教育老干部活动中心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附件:1、《摄影作品展报名表》

  2、《参展作品登记表》

  3、《参展作品标签样式》

附件一

“美丽新北京 喜迎十八大”

北京教育系统老同志摄影作品展报名表

参展单位名称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注:1.请将报名表于2012630日前报老干部活动中心活动部

  2. 活动中心联系人:许登军马燕

  联系电话:62021721

  邮箱:hdb3@yahoo.cn

  报名时间:  2012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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